格桑花获得2020年度-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抵扣资格
格桑花西部助学 | 2021年04月26日
2021年4月20日,青海省民政厅、青海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发文,公布了青海省2020年度-2022年度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。
青海格桑花教育救助会与青海格桑花教育基金会均获得了2020年度-2022年度青海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税所得税法》的有关规定:
凡在资格有效期内向青海格桑花教育救助会、青海格桑花教育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单位,企业捐赠额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超过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在3年内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;
凡在资格有效期内向青海格桑花教育救助会、青海格桑花教育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个人,个人捐赠额一般以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%为限,按照现行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,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纳税人2020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,未在税前扣除的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,相应调整2020年度纳税申报表。
温馨提示~~
1、当您收到格桑花的捐赠票据后,请妥善保管,此票据为税前抵扣的凭证,需要的材料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准备。
2、因格桑花财务结账要求当年开票时间截止至第二年1月15日,因此请在格桑花西部助学服务号及时申请捐赠收据,建议在年底合并申请,每年1月15日后无法补开上一年度的收据,谢谢理解。
文章作者:秘书处
排版编辑:秦慧
图片来源:青海省民政厅等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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